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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斩断网暴“进化”黑手

紫东君 人民中科研究院 2024-01-09

网暴综合治理需要互联网平台亮起“探照灯”,筑起“防御栏”,同时各方力量也需形成防护合力,让网暴“怪兽”无处遁形。


网络暴力并非社交媒体的特有现象,所有具备举报、投诉、评价等功能,且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服务及平台,都有可能引发网络暴力。


国家网信办在开展“清朗行动”时曾指出,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是很多网上乱象的源头,严重地影响了网络秩序,危害了网络生态,必须加以整治。


经过一年左右的治理,当前各类网络黑产,尤其是以网络暴力的形式攻击他人并从中获利的网暴黑产已得到有效治理。


但值得警惕的是,网络暴力黑产在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干扰着网络空间的正常运行。


当前以负面话题引导、恶意举报、恶意差评等方式为代表的新型网暴黑产,依然在干扰着互联网平台的运行秩序,新型网暴黑产治理,成为网络文明建设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进化的网暴



自“清朗行动”开始以来,“整治饭圈乱象”的话题一直受到外界关注。


2021年8月,近260万粉丝的某粉丝后援会微博账号因拉踩引战一度被微博平台“永久禁言”,直到该账号主动删帖道歉,封禁才被解除。


同年9月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将饭圈乱象的治理,延伸至“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反对唯流量论”;“坚决抵制泛娱乐化”;“坚决抵制高价片酬”等八项举措。


在多方整治之下,当前的互联网追星相关社区、话题中已难觅用词低俗、言语泼辣的直白粉丝间攻击,但取而代之的是采用更为隐蔽的方式进行。



网暴也在不断“进化”。过去的粉丝骂战已转变为“内涵”,即不使用侮辱性词汇,而是用隐晦的语言暗示贬低对方;或是有组织地使用“举报”和“拉黑”功能,试图引导平台封禁对方账号。


由于平台管理规则的收紧,直接采用侮辱性词语进行辱骂很容易使水军账号遭到平台封禁,因此这类业务模式也逐渐被黑产从业者们抛弃。


但这并不意味着当前无法利用水军在网络中实现攻击他人的目的。现在还可以购买用他人账号代发微博的服务,具体报价为普通账号10元一条;黄V账号30元一条。不过这些账号只发布正面内容,主要发挥为话题冲量的作用。



此外,作品差评也是饭圈的常规操作。在此过程中明星所在的娱乐公司往往会亲自下场,将自家明星的正面词条或者对家明星的负面词条“安排”上热搜,买通有影响力的营销号发布指定微博。


当微博内容涉及两个及以上明星时,买通营销号的一方粉丝能够做到提前准备,及时占领评论区。


在法律层面上的网络暴力内容通常限定于那些明显含有诋毁、侮辱、压迫性质字眼的内容。而这种并不依托直接攻击性表达的恶意诋毁往往很难被识别和处理。



除了采用更为隐蔽的方式进行言语诋毁,平台举报系统也被黑产所利用。据了解,可以通过批量购买水军的举报服务,从而达到促使平台删除相关内容甚至封禁目标账号的作用。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人民中科首席专家朱巍表示:


滥用平台的举报权利,或是引诱他人采取过激措施后再进行举报的行为,同样也可以归为网络暴力的方式之一,且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将正常的维权渠道作为污名化工具,比传统的网络暴力危害更大。


这些举报看似合法,实则用捏造、夸大或抽象的片面事实误导公众,引发对立,引爆焦虑和仇恨,本质上是滥用公众的知情权和关注度去达成其攻击他人目的。





综合治理网暴行为



应对网络暴力,互联网平台是第一道防线。


在网暴酝酿及初发阶段,各互联网平台的防护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互联网平台而言,“用户自主设置+平台介入监测”是事前阶段主流的防控模式。


据了解,在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知乎、小红书、豆瓣、B站、百度贴吧中,用户均可以自主管理评论、私信互动关系。常见的选择范围包括所有人、关注的人、我的粉丝及互相关注的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关闭权限。


相较于评论,私信场景中的网暴行为更加隐蔽。上述8个平台对于“未关注人私信”功能均作出了严格限制,在对方未关注或回复前最多只能发送一条消息。


新浪微博、小红书、知乎、豆瓣、B站均设置了类似“未关注人私信箱”功能,陌生人发来的私信将会被系统收入其中。在抖音、快手,用户还可以选择设置私密帐号,该功能开启后,仅粉丝可以浏览作品,且新的关注请求需经过用户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复杂多变,某类信息是否涉及网暴,还需结合具体语境、当事人主观感受等因素进行判断。


目前,多个互联网平台通过制定社区公约、鼓励用户参与社区共治等方式维护社区氛围,同时以用户意见建议反哺社区策略调整。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电视学院教授、媒体融合与传播系主任顾洁表示:


在互联网综合治理体系中,网民自律是重要一环。自律不仅是不做坏事,更重要的是主动去做好事。目前网民参与互联网治理的力量还没有被完全发挥出来,随着网络志愿文化逐渐深入人心,相信越来越多的网民会积极参与到治理中去。




而当网暴进入事后阶段,大量不友善内容已对当事人形成一定伤害,甚至造成“社会性死亡”。这时,法律的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治理网络暴力,相关条文主要分布于《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方面,“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此外,《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系列法律的出台,也为网络空间治理作出了相关规制。



监管层面,6月互联网平台监管动态密集。国家网信办发布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强调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跟帖评论服务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明确了账号信息管理的规范,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账号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账号信息核验、信息内容安全、生态治理、应急处置、个人信息保护等管理制度。


互联网平台对于自身内容及用户有更直接的管理能力,随着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平台内容治理的标准及路径将会更加清晰。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电视学院教授、媒体融合与传播系主任顾洁表示:


打击网暴行为需要坚持综合治理思路。今天的互联网平台聚集了更多的利益主体,不能再以传统单一的治理路径去应对,需要多元协同治理。作为中枢的互联网平台一方面要依法健全相关机制,另一方面要联合广大用户的力量,监管、平台、公众形成合力,共同维护互联网健康生态。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胡泳曾在《数字位移:重新思考数字化》中写道:“互联网作为一种震荡的力量,现在已然造就了一个新大陆,这个新大陆的形成,对现有社会,无论是在结构和功能上,还是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上,都带来很大的影响。我们需要以非常不同的方式生活,而这需要非常不同的思考。”


过去未去,未来已来。网暴就像数字时代的新型“怪兽”,隐藏在互联网的某个角落,不定时地发起攻击。互联网平台需要亮起“探照灯”,筑起“防御栏”,同时各方力量也需形成防护合力,让网暴“怪兽”无处遁形。



责编:孙浪
监制:李红梅


参考资料:
1.《网暴黑产调查:起底明星粉丝群的运营套路,批量举报+恶意差评》21世纪经济报道
2.《媒体:治理网络直播暴力需多方合力》法治周末
3.《整治“网暴”!中央网信办出手》人民论坛网
4.《深观察|网暴“微暴力、重伤害”,需对症下药》澎湃新闻
5.《互联网平台网暴治理》21世纪经济报道
6.《面对网络暴力,我们能做什么?》光明日报
7.《还网络空间天朗气清 网络暴力怎么治?》环球网
8.《难以兼顾“快速”与“精准”,专家呼吁多方协调合力治理网暴》新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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